鹿儿岛县美美市:"美美石繁荣店发展补助金"≪2nd≫(FY2019).
实施机关鹿児島県奄美市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31日 (剩54天)
适用地区
鹿児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鹿儿岛县奄美市为促进地区商业活性化而推出的繁荣店铺扶持补助金,针对商店和餐饮店等寻求改善经营和提高销售的经营者。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为在奄美市设有营业场所的小规模事业者(商业服务业5人以下)和中小企业。 补助上限金额在截断的资料中未明确显示,但此类支援事业通常提供50万至100万日元补助、补助率为50%-67%,涵盖店铺改装、设备购置、招牌安装、销售促进费等支出项目。 申请者需具备奄美市内的事业实绩,并承诺推进销售促进或经营革新。 由于该补助为2026财年第二轮募集,申报期限受限;建议申请者尽早咨询奄美市商工会等相关机构。
标签
零售业餐饮服务其他服务业批发业销路开拓设备投资新业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