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通过向雇主提供补助,帮助重度残疾人员实现稳定通勤,补助内容包括雇主委任通勤辅助员(陪同人员)的相关费用。 面向雇用重度残疾人(身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事业主,不受行业和企业规模限制。 补助对象为通勤辅助员的工资、交通费等费用,按一定标准提供月度补助金。 申请企业需为雇用保险适用事业,且被扶养残疾职员需确实存在通勤援助必要性。 具体补助期限和月度上限金额需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Hello Work)或高龄·残疾人·求职者雇用支援机构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