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冈市中小企业DX等人才培养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静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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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静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静冈市中小企业DX等人才培养支援事业补助金,旨在提升市内中小企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能力,推动市内产业高度化和可持续发展,对在市内从事DX等人才培养支援事业的事业者或团体,在预算范围内拨付补助金。事业分为两类:①DX·数字人才培养事业,指以利用数字技术提升业务效率、生产性并变革商业模式为目的的软件技能培训受讲;②技能·生产性提升人才培养事业,指以提高在职者技术能力、通过多能工化提升生产性为目的的工业制品加工技能等培训受讲。 补助对象者为:依《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中小企业者中,在市内拥有总公司或工厂者;以及《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法》上的事业协同组合、事业协同小组合、企业组合等且在市内拥有主要事业所者。但发行股份总数或出资额合计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同一家大企业持有者、三分之二以上被多家大企业持有者、兼任大企业役员或职员者占役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者等所谓「视同大企业」被排除在外。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属于上述对象的团体亦可申请。 补助对象经费为补助事业所需经费(不含公租公课、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中的研修受讲费、研修主办方指示购买的书籍费及教材费。以取得资格为目的的研修、由受讲者本人负担经费的研修、已从国家或其他地方公共团体接受补助金的事业均不属于对象。需提交: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申请者概要调书(样式第2号)、事业计划书(样式第3号)、收支预算书(样式第4号)、誓约书(样式第5号)、登记事项证明书、构成员名簿等。 补助金额:DX·数字人才培养事业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三分之二与10万日元之低者;技能·生产性提升事业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与5万日元之低者;两项合并实施时按合计额与10万日元之低者计算(不满1,000日元的尾数舍去)。同一事业者每年度仅限申请1次,须在事业着手前向市长提出申请。流程为:申请→交付决定通知(样式第6号)→实施→实绩报告(样式第9号)→金额确定通知(样式第11号)→30日内提交请求书(样式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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