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野县茅野市】消费喚起活动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長野県茅野市 商工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400,000
截止日期
2029年3月31日 (剩1029天)
适用地区
長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长野县茅野市设立的「消费喚起活动事业补助金」,针对由2家以上市内中小企业组成的商业小组共同举办、以促进消费、持续招揽客户、提升销售额为目的的活动事业,补助其部分事业费。商业小组指过半成员以零售业及饮食服务业为主业的中小企业组合。 ②对象者:需同时满足:(1)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的中小企业者及同等者;(2)在市内拥有主要事业所并构成商业小组的中小企业者;(3)自行支出活动经费者。个人事业主在事业收入超过非事业收入时也可申请。大企业、宗教法人・学校法人、领取类似国・县・市补助金者、暴力团成员、市税滞纳・未申报者、申请时已废业者、创业前的预定者均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对象经费包括消耗品费、印刷装订费、广告宣传费、水电费、通信运输费、保险费、委托费、会场使用料、备品租赁费等。出售商品费、赠品费、折扣・优惠券原资、餐饮费、差旅费、无收据的费用、小组内部交易费用、交付决定前的支出均不予补助。事业须为不完全外包、且在交付决定年度内完成的单年度事业。 ④补助率・上限・时程・申请要点:每位主办者每年上限40万日元,可多次获得补助。补助金实施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11年3月31日(预算用尽即终止)。无固定申请期限,但实绩报告书需于事业完成日起1个月内或交付决定年度3月31日中较早者提交。申请使用样式第1号,连同参加中小企业者名簿、事业计划书、收支预算书、市税纳税证明书等向市政府商工课持参或邮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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