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野县能源成本削减补助金(面向中小企业)
概要
长野县依据令和7年度补正预算推出「长野县能源成本削减补助金(面向中小企业)」,旨在帮助受原油及原材料价格高涨打击的县内中小企业降低能源成本、改善收益结构,并实现长野县零碳战略中203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0年度削减60%的目标。资金来源为国家「物价高涨对应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业务委托株式会社Adecco(长野县中小企业GX推进事务局)负责宣传、咨询及交付申请受理。 对象为在县内拥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者等,包括中小企业支援法第2条第1项第1号至第3号规定的公司和个人,以及中小企业团体组织相关法律所定义的中小企业团体(不含企业组合)。总部在县外的企业,只要在县内设有事业所亦可申请,但仅限1处。主营业务为农林渔业、学校·社会教育业、医药品零售业、医疗·福祉业、宗教业(持旅馆业营业许可的宿坊等除外)者不在对象之列;暴力团关系者、风俗营业经营者、国税及县税滞纳者、与其他同类补助金重复申请者亦被排除。 对象经费为在交付决定日后下单签约、并于令和9年1月8日前完成纳品验收支付的环境对应设备(空调·换气、照明、冷藏冷冻、恒温、热电联产、电气控制、加热、生产、建筑附属设备、50kW以下太阳能板、能源管理设备等)及相关工程费、处分费。设备原则上须满足Top Runner基准,SII『(III)设备单位型』补助对象设备一览所登录产品视为符合。消费税、租赁费、土地取得、运输费、二手设备等不在对象内;单价50万日元(税抜)以上经费须取得2家以上报价。 补助率:基本课程为1/2以内(上限500万日元,下限50万日元),促进课程为3/4以内(上限1,500万日元,无下限),发电设备每1kW上限4万日元。促进课程要求提交事业活动温暖化对策计划书(第5次计划期间,目标削减率9%以上)并办理长野县SDGs推进企业登录。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3月16日至9月30日(预算用罄即终止),事业实施期至令和9年1月8日。仅接受通过专用网站nagano-enecos.com的网上申请,纸质及邮寄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