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智胜浦町地域经济循环创造事业补助金(总务省 Local 10,000 Project)
实施机关那智勝浦町 観光企画課 企画係(制度所管:総務省 地域力創造グループ地域政策課)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55,0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和歌山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是那智胜浦町结合总务省 Local 10,000 Project 实施的地域经济循环创造支援制度。制度面向利用地域资源与地域资金、解决公共性地域课题、并能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的新事业,通过国家与地方协同,促进地域内资金、雇用和产业循环。 ②对象者:对象为在那智胜浦町内已有或拟设店铺、工厂、事务所等据点的民间事业者等。事业必须通过产官学金等协作,活用地域资源和资金,具有地域密着性,并能替代或支援地方公共团体本应直接处理的公共课题。同时,项目需具备对其他有相同课题自治体的创新性和示范性,并且申请者不得拖欠町税。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国库补助事业主要支持新事业启动所需的初期投资,包括设施建设和改修费、机械装置费、备品费,以及与地域大学合作时的调查研究费。土地取得费、运营性经常费用、汇款手续费、印花、保险费、不能确认直接用于事业的一般办公用品等不属于对象。广告宣传费、商品开发费等软性经费不包含在国库补助事业内。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和申请重点:对事业者的公费助成上限按融资额等与公费助成额的倍率确定,原则为3,000万日元,融资为公费2倍以上时4,000万日元,3倍以上时5,000万日元,4倍以上时最高5,500万日元。国家对自治体的交付率原则为1/2,特定不利地域或重点支援领域等最高可到3/4。町受理后至提交总务省约1至2个月,总务省审查至采纳约1至2个月,采纳后町内申请、预算化和议会批准约3个月。申请随时受理,但预算上限到达时停止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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