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冈市 贡马县:福冈市空店使用补助金
实施机关藤岡市経済部商業観光課商業振興係
上限金额
¥1,36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福冈市的"空置商店使用辅助基金"是支持使用空置商店,空置仓库,空置房屋的企业维持市内购物街的联动,提高顾客服务和可玩性的一种系统. 该区是以城市规划方法为主的街区商业区或商业区,翁马奇街,葵洲街和奥尼希区的戴蒙街. 这不仅仅是一个空房柜台, 目标业务是适合购物街发展的业务,包括零售,餐厅,起飞和送货服务,洗衣,美容,洗澡,生活相关服务,教育和学习支持. 然而,它并不适用于大型零售店,特许连锁店等,如餐厅,酒吧,夜总会,商业设施,只在夜间开放的餐馆,以及海关的销售. 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免费商店使用业务的新开业者。 辅助支出包括免费商店,外建和内建,水,电,煤气和空调等租金. 租借补助每月最多30 000日元,这是每月第一次。 翻新费补助限于每家店100万日元. 修缮费用限于在城市有地址或办公室的人员创造的费用。 申请截止日期和起讫日期未在官方网页和大纲中注明。 补助金申请必须在开业前提出,如果补助金申请期超过数年,则每年提交申请。 在申请时,我们将提交申请表、业务计划、财政预算、关于消除黑帮的认捐、业务执行职位、租赁协议副本、与翻修有关的计划图纸和报价、施工前的照片、未缴纳税款的证明。 最多可确认的辅助金额为16万日元,当租费为36万日元,为期12个月,修理费用为1,00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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