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事业概要:本支援金是日本鸟取县境港市利用国家"物价高涨对应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独自实施的第2弹给付金,旨在支援因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影响而需要维持事业的市内事业者。不分业种,对市内有本社或本店的中小企业及个人事业主一律按户给付。 ②对象者:在境港市内拥有本社或本店事业所的中小企业等(含个人事业主)。要求最近事业年度的销售额法人≥120万日元、个人(令和6年分)≥60万日元;已申报法人市民税或事业所得;境港市税无滞纳;今后有继续经营的意愿。对新创业者按创业时期设特例:法人直近事业年度月数≤11个月/设立第1期、个人令和6年2月~12月创业/令和7年1月~12月创业,分别放宽销售额要件。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核心对象经费为电费、煤气费、燃料费。要求令和7年4月~12月之间任意1个月内电费+煤气费+燃料费合计≥4万日元;若不足4万日元,则上述三项加上原材料、食品、采购物品、消耗品等合计≥25万日元亦可。提出书类:申请书兼请求书(样式第1号 法人 / 第1号之2 个人)、宣誓・同意书(样式第2号)、汇款账户存折复印件、对象经费的领收书等支付证明、最近事业年度销售额及所得申报书类的复印件等。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一事业者法人10万日元、个人5万日元(多店铺亦统一)。申请受付期间:令和8年2月2日(周一)~令和8年6月30日(周二),邮寄以当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684-8501 境港市上道町3000番地 境港市水产商工课(电话0859-47-1056)。各样式可从市官方网站下载,法人用、个人用均备有记载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