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农商工应援基金事业(中小企业者与农林渔业者合作开发新产品助成金)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あきた企業活性化センター
上限金额
¥15,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剩24天)
适用地区
秋田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秋田农商工应援基金事业(助成金)」是公益财团法人秋田企业活性化中心实施的令和8年度补助制度,支持秋田县内中小企业者与农林渔业者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开展新产品开发、改良、销路开拓、品质管理改善、新型服务提供等活动,以及多个联合体共同开展的销路开拓等取组。通过农工商联合活用县产农林水产物,创造高附加值的商品和服务,从而促进地区经济活性化。 ②对象者:申请主体分为两类。(一)「农商工连携支援事业」适用于秋田县内中小企业者与农林渔业者(含个人,最多3者)组成的联合体;(二)「农商工连携应援团体支援事业」适用于支持多个联合体活动的商工关系团体、农林水产团体、一般社团法人或NPO法人等应援团体。所有申请者必须事前相谈(面谈或Web面谈),未事前相谈的申请不予受理。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助成对象经费包括专家谢金、旅费、产业财产权取得费、消耗品费、印刷制本费、会场借料、研究费、委托费、试作费、菜单化・试验分析费、广告宣传费、展示会出展料、租赁费、通信运搬费、杂役务费、研修费等(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不在对象之列)。须为事业实施所直接必要的经费,且在交付决定通知所载实施期间内完成发注・购买・纳品・请求・支付,并能以证据书类核实金额。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助成率原则为「1/2以内」,开发商品的销路已确定或活用秋田县公设试开发的品种・技术时为「2/3以内」。助成限度额:联合体1年目最大1,500万日元、2年目最大1,000万日元;应援团体单年度500万日元以内。助成期间最长2年,承认2年事业者需每年提交交付申请。事前相谈截止日:令和8年6月16日(周二),申请书受付期间:令和8年5月19日(周二)〜6月30日(周二)。助成金原则上在完了检查后精算后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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