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县:「自立·回归支援就业创出企业立地补助金(制造业·服务业等立地支援事业)」≪第11次公募≫(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経済産業省(自立・帰還支援雇用創出企業立地補助事業事務局)
上限金额
¥5,000,0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3日 (剩27天)
适用地区
福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福岛县为促进制造业及服务业企业落地和就业创造而设立的补助金制度,主要支持在福岛县境内新设或扩建事业所的企业进行设施和设备投资。该项目旨在推进东日本大地震灾后重建和地区经济活性化。 补助对象为在福岛县内新设或扩建事业所的法人企业,特别优先支持自立·回迁支援地区的立地项目。 补助内容主要为设施·设备投资,上限金额根据投资规模和就业人数等因素确定。 企业需提交就业计划书,并在规定期间内维持就业人数。 作为令和8年度第11次募集,企业应尽早与福岛县政府进行咨询,并仔细确认详细的募集要项。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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