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业是福山市自2026年(令和8年)3月2日起施行的补助制度,旨在物价高涨与人手不足长期化的背景下,帮助福山市内的中小事业者在应对成本上升的同时,建立可持续加薪的基础。对开展所谓「绿色取组」(环保措施、女性/残障人士/高龄者等多元人材雇用、易于工作的职场环境整备等对社会与人友善的活动)相关的设备投资等给予市预算范围内的费用补助,通过加薪促进企业成长与人材确保。 对象为在福山市内拥有总部或事业所、已申请「绿色企业挑战宣言」并将实施相应取组的中小事业者等(中小企业者、NPO法人、医疗法人、社会福祉法人、合作社等),但「视为大企业」的事业者除外。须无市税滞纳、非暴力团成员、不从事风俗营业、未被申请会社更生或民事再生手续等。同一对象者只能申请1次。 补助对象经费包括机械装置等、软件・信息系统等的购置费用,以及上述设备及云服务的利用(租赁)费用,及其他市长认可的经费。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不在对象内。原则上PC・平板等通用设备不对象,运费・汇款手续费等间接经费亦不对象。租赁合同仅按补助对象期间相当额按比例对象。有常时雇用从业员者须在补助对象期间内将事业场内最低时薪上调5日元以上;无雇员者须任选1个月的事业所得较前年同月增加。 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三分之二以内,上限为800,000日元(不足1,000日元部分舍去)。补助对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申请时需提交交付申请书、事业计画书兼加薪计画书、收支预算书、誓约书、事业实态确认资料(法人登记・开业届等)、见积书、付款对象登录依赖书等。事业完成后1个月内须提交实绩报告书、收支决算书、领收书、工资台帐等,经市审查及现地调查后确定并支付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