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井南镇:"井南镇新能源装备推广业务补助金".

实施机关飯南町 産業振興課 商工観光振興室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5日 (剩202天)
适用地区
島根県
单一地区

概要

爱南周新能源装备推广工程补助金制度,是帮助爱南周住宅和营业场所引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人减少城镇二氧化碳排放的制度. 将根据补助金支付准则审查并印发上页,并通知申请人提前申请。 目标设施是供住宅使用的太阳能发电设施,供住宅使用的储存电池,安装在住宅或商业场所的木质生物质热利用设施,以及安装在住宅或商业场所的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对企业经营单位,对企业经营场所使用的木质生物质热用设备和太阳能热用设备进行表述,同时发布普通户或民营企业经营单位(. 根据电商法电商经营单位)采用新能源设施. 每个设施的辅助量不同,木质生物质热设备在补助金成本的2/3以内,高达30万日元,太阳能热设备在1/3以内,高达20万日元,太阳能发电设备根据承包商的类别,高达每千瓦2万日元,储存系统高达10万日元.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工程竣工和运营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0日. 此外,太阳能发电厂和储电池设施在官方综述中仅供住宅区使用,但业务领域覆盖的设施是木质生物质热用设备和太阳能热用设备,因此如果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认为属于企业,则需要先检查设备类别和安装位置的组合. 随着补助金额根据建筑公司所在地和设备类型而变化,在获得报价之前事先协商实际上变得重要。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