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陆旅游支助项目补助金

实施机关長野県観光スポーツ部観光誘客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2,75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8日 (剩205天)
适用地区
長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 商业概况: 这种补助金是一种支持旅游经营者在长野县开行的一辆3-9形往返巴士的系统。 根据许多主要车站和住宿聚集地点,定点往返于省内多处观光景点难以通过公交等途径进入的省内旅游,并将促进省内观光景点之间的旅游,创造旅游产品,扩大吸引顾客. 假定与旅行物品销售促销有关的公共关系开支,如公共汽车。 2 事由:辅助人员为旅行社等,受"旅行业务法"第三条规定的旅行业务影响. 目标业务是《道路运输法》第3条第1款规定的一般包租客车运输业务。 必须通过部分改变新旅游或现有旅游,在长野县旅游多个旅游景点的省内和省内旅游,成为回旋产品,并与地方政府、旅游景点管理组织和旅游协会交流意见。 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企业,如黑帮分子、未缴纳户前税的人、宗教和政治目的,不包括在内。 3 辅助支出和补助金内容:目标支出分为两类。 一是因游览而发生的客车等业务支出. 例子包括公交车的租费,劳务费,交通费,燃料费等,辅助费率不足一秒,上限为200万日元. 二是旅游公关费用,包括印刷,广告,网络内容制作,新颖制作成本等. 消费税,地方消费税,转移费不计入目标支出,在接受国家或政府机构补助时扣除等值金额. 4点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和应用: 每个项目的最高金额是25万日元,如果辅助金额中有一些边缘小于1000日元的,则会被切断. 本页面确认的申请期将于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28日截止. 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并附上必要的文件。 业务完成后,必须在××年×月×日或×年×月×日30日或年初1日前提交报告,簿记和证明文件必须在××年×月×日后保存5年. 更改、注销、索赔和大约付款也按规定的格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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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住宿运输・物流・邮政地区活性化销路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