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府市中心市街地空き店铺活用事业补助金(空き店铺兼住宅向け分離改修補助金)

实施机关甲府市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7日 (剩266天)
适用地区
山梨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为甲府市交付的中心市街地空き店铺活用事业补助金,目的是解消和流通中心市街地的空き店铺、振兴商店街、推进密着地域的街づくり。补助内容包括(a)商店街团体·事业者的店铺改装费·店铺赁借料补助,(b)所有者的「空き店铺兼住宅向け分离改修补助金」——补助店铺部分与居住部分的机能分离所需的内装·外装工事费。中心市街地为「中心市街地商业活性化等方针」规定的区域,空き店铺为商业活动·事务所用途的店铺·设施连续1个月以上未利用者。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商店街团体、事业者(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规定的中小企业者或店铺经营的各种团体)、所有者(店铺等的所有权或售卖·赁贷权拥有者)。共通要件包括拥有必要开业资格(或开业前持有意向)、无市町村民税滞纳、代表者·役员非拘禁刑处分者、非暴力团构成员等。分离改修补助须为店铺·住居入口一体型或未明确分隔物件,通过分离改修可将1阶部分用作路面店铺出租。所有者与事业者同一或所有者3亲等以内亲族目的的工事不属对象。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商店街团体·事业者店铺改装费·店铺赁借料补助率1/3〜2/3,上限30万〜100万日元,店铺赁借料12个月(事业开始月翌月起算),月额上限3万〜4万日元。所有者分离改修补助金对象为店铺部分与居住部分机能分离的内装·外装·设备工事费(分离改修费),补助率1/2以内,上限50万日元。集积エリアジュエリー·クラフト制造销售场合2/3以内·上限100万日元,オーナーパートナーシップ协定店铺出店2/3以内·上限100万日元,商店街团体实施1/2以内·上限100万日元。要求包括中心市街地新规出店、原则上每周4日以上·1日6小时以上营业、1年以上营业见込み等。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分离改修补助率1/2以内、上限50万日元。事业者向け最大情况为「集積エリアジュエリー·クラフト製造販売」或「オーナーパートナーシップ協定店舗」补助率2/3·上限100万日元。店舗賃借料补助仅限令和7年度交付決定者的令和8年度继续申请。交付申请须在工事着手前提交申请书(第1号样式)、事业计画书(第2号样式)、定款·规约写し、开业资格证明书、市町村民税纳税证明书、代表者·役员一览、店铺图面·改装见积书、赁贷借契约书写し、店铺位置图·平面图·照片、誓约书(第3号样式)等。实绩报告须在工事完了后1个月内或事业开始年度3月31日中较早时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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