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知县冈崎市:「冈崎市创业资金保证料补助金」

实施机关岡崎市 経済振興部 商工労政課 労政金融係
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4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愛知県
单一地区

概要

2000-2004年崎市基金会基金担保 收费补助金是一种帮助向爱知县信用担保协会支付部分信用担保费的系统,当一家中小公司在18崎市成立或尚未成立的公司使用爱知县经济环境适应基金向银行或信用银行借款时. 它本身不是贷款制度,是免还款担保费的辅助工具,可以减轻借款所需担保费的负担,并旨在便利顺利启动融资,促进城市商业产业的发展. 目标为资助基金会等事业单位的中小企业,其地址或总公司驻沙崎市,并在市内设有总办事处或办事机构,直至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日期及实际报告. 公司成立并成立后,申请人成为公司的代表,如果个人或公司打算创业,成为本市的小企业主,拥有与设立相关的管理资源,在需要许可的行业中必须取得或者收购,并要求不得拖延征收城市税等. 辅助目标是为爱知县的经济和环境适应基金提供支助资金的信贷担保费。 但是,购买家用普通车辆和小型车辆的,申请人和车辆使用者的名称和地址有所不同的,不采用在城外安装的设备. 借款的,除以相当于借款金额的担保费. 辅助金额为担保费的45%,如果算术金额超过20万日元,则最高金额为20万日元. 因此,将显示的最高补助金限额是20万日元而不是2 000万日元。 申请人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结果报告, 以上页和指南原则上自贷款执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对辅助车辆购置资金,申请截止日期自车辆登记之日起60日内办理. DB 的应用端是空的,因为这是一个相对的到期日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日期. 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起修订,并声明自2020年3月31日起失效.

标签

新业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