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谷市活力农业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熊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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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埼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熊谷市元气农业支援事业费补助金,是面向市内农业者购买农业机械时补助部分费用的制度,目的在于支援持续经营、促进农业发展并维护农地。现行要纲根据2026年4月1日起的一部修改施行。对象机械必须是在申请年度内已经购买或计划购买的新品,且税前事业费达到10万日元以上;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不计入补助对象经费。 ②对象者:个人申请者需要在熊谷市内有住所,法人及团体需要在市内设有本店或主要事务所。同时,申请者必须符合别表的采纳标准,申请的对象机械不得同时接受国家、县或市的其他补助;自2026年度以后不得已经领取过本要纲项下补助金;并且不得拖欠市税。申请区分包括认定农业者、认定新规就农者,以及申请前1年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万日元以上的农家。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补助对象为别表列明的机械购买费用,不含税。示例包括农产品收获机、移植机、调制机、管理机、20PS以上拖拉机等。可用于农业以外用途的通用设备,如冰箱、卡车、挖掘机、叉车等不属于对象;农业仓库、作业场、温室等设施也不属于对象。采纳时还会确认对象机械是否具备有效且符合目的的持续管理运营体制。 ④补助率、上限和手续:补助额按税前补助对象经费乘以补助率计算,未满1000日元部分舍去,并以别表上限为限。认定农业者为3/10以内、上限20万日元;认定新规就农者为5/10以内、上限20万日元;年销售额50万日元以上农家为3/10以内、上限10万日元。申请需提交第1号样式、报价书、目录、市税无滞纳证明或纳税状况确认同意,法人还需定款等。完工后须在30日内或该会计年度3月31日两者较早日期前提交实绩报告,并将相关凭证保存至对象机械耐用年数经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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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产业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