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松市夜间经济促进事业费补助金
实施机关静岡県浜松市 観光・シティプロモーション課 海外戦略グループ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7日 (剩6天)
适用地区
浜松市
静岡県
概要
滨松市夜间经济促进事业费补助金是静冈県滨松市观光・城市推广课(海外战略组)实施的补助制度,旨在通过对市内夜间内容(夜间观光节目和活动)创出予以补助,促进夜间观光振兴及包括外国人在内的观光客的诱致。对象为市内有事务所等的法人、观光协会、商工会、3名以上市内在住者过半数的团体等,上限100万円,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2分の1以内。 对象者为:(1)市内拥有事务所等的法人;(2)市内在住者过半数占据的3名以上的团体(包括观光协会、商工会、市民团体等),且满足纳税等要件。补助对象事业要件:(a)市内实施的夜间内容,可见到观光诱致;(b)新规事业或磨き上げ・扩充的既有事业;(c)未受到本市其他补助金;(d)非本市共催的事业;(e)交付决定日起至翌年2月末「通算7日以上开催」或「2日以上的活动多次开催」;(f)次年度以降的继续见込;(g)以观光客(含外国人)为主要对象的节目。 补助对象经费:报酬费(补助申请额的1/2以内)、旅费、印刷装订费、广报费、通信运搬费、委托料、使用料及租赁料、需用费等。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2分の1以内,上限额100万円。详细须查阅「滨松市夜间经济促进事业费补助金交付要纲」原文。 申请受付:令和8年6月17日(周三)前邮寄(必到)或持入至滨松市观光・城市推广课提交。提出书类包括补助金交付申请书、事业计画书、企画书等。变更・中止・实绩报告时的样式也有规定。问合・提交:滨松市 观光・城市推广课 海外战略组 电话:053-457-2295,邮箱:vh@city.hamamatsu.shizuoka.jp。⚠ 原始来源限于滨松市公开制度概要,要纲・样式・详细提出书类清单须查阅交付要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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