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川de创业挑战支援事业补助金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由群马县涩川市设立,旨在支援市内创业挑战,促进产业振兴和地区活力。根据交付要纲第1条,对在涩川市内新创业者,在预算范围内交付补助金,以减轻创业初期的投资负担,促进区域内新企业的诞生和扎根发展。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者为在补助金申请年度内预计创业者,或已创业者中个人事业主开业日、法人设立日起未满6个月者。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参加(或预计参加)指定的特定创业支援事业创业研讨会;接受涩川商工会议所或涩川商工会的创业咨询;拥有或预计拥有事业所建筑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从补助金确定日起持续经营事业3年以上的意志;未拖欠市税;不属于暴力团或暴力团员;需要许认可资格的行业已取得或将于创业前取得相应资格等。法人仅限中小企业基本法定义的中小企业者或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分为四类:(1)事业所新设、增改建、装修费用(建筑物购入费、土地购入费、增改建・外装内装・水电气空调等工事费);(2)设备或大型备品购入费(与事业所一体的设备备品、商品陈列架等固定备品);(3)广告宣传费(传单・海报・小册子印刷费、网站制作费、报刊杂志刊登费、旗帜・招牌等制作费);(4)创业所需申请书类制作等相关费用(司法书士・行政书士报酬、设计师费用)。对象事业必须为小卖业・饮食业・服务业等信用保证协会保证对象业种,且不基于特许经营合同,不涉及政治宗教活动及性风俗关联特殊营业。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安排・申请要点:补助金额为补助对象经费的2分之1,上限50万日元。在都市机能诱导区域内创业者加算5万日元;该者同时为市内住民登记个人或市内法人登记法人者再加算5万日元,最高60万日元。1,000日元以下的尾数舍弃。事业须在补助金申请年度内完成。申请流程为:提交样式第1号交付申请书及事业计划书(样式第2号)等,交付决定后提交着手届(样式第5号),事业完成后提交实绩报告书(样式第10号)及请求书(样式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