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农业机械导入加速化支援事业(富山县 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富山県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5,0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9日 (剩3天)
适用地区
富山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况:富山县令和8年度(2026年度)实施的「智能农业机械导入加速化支援事业」,对配合大区块化耕作体系转换、一体化导入自动操舵系统等智能农机予以补助,旨在普及和推动智能农业技术。需求调查(要望书)须于令和8年6月9日前提交至县。 ②对象者:实施主体为认定农业者、认定新规就农者、集落营农组织以及由农业者构成的组织。租赁导入不属于对象。原则1经营体限补助1台,但同时导入拖拉机等机械与后装自动操舵系统时可作为例外允许多台。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内容:3类对象机械——机器人农机(使用田块1公顷以上)、自动操舵拖拉机/插秧机等(50公亩以上)、后装自动操舵/平整系统(50公亩以上)。中山间地块若每1笔面积扩大计划被认可可豁免面积要件。产量康拜因、GNSS导航装置、无人机、耙地机·旋耕机等作业机、安装工费、平整系统附属作业机均不在对象范围内。原则上须选择支持农机数据可与他厂商系统互通的厂家产品。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事业费1/3以内。上限:机器人农机500万日元、自动操舵拖拉机等300万日元、后装自动操舵·平整系统83万日元,按事业费×补助率与上限二者中较低者给付(不足千日元舍去)。日程:R8.6.9前提出要望书;6月中旬县下达分配内示;7月起交付申请·交付决定;R9.2.28前机械导入完成;R9.3.31前提交业绩报告并完成补助金支付。如希望在交付决定前着手,可在交付申请时与分配内示同日提出「交付决定前着手届」,自内示日起即可着手。
标签
农林水产业设备投资IT・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