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潟市省力化・节能化补助金

实施机关新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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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0
补助率
3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新潟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新潟市省力化·节能化补助金面向在新潟市内拥有工厂或物流设施的中小企业,针对其为削减生产成本、缓解人手不足而新购置省力化·节能化设备的事业予以经费补助。该制度依据新潟市补助金等交付规则及本要纲实施,旨在加强本市产业竞争力。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依据中小企业基本法认定的中小企业者及其构成的有法人格的团体,须在新潟市内拥有工厂(制造业·报业·出版业)或物流设施(道路货运·仓储·包装·港湾运输)。须未拖欠市税,不属于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出资法人,且无其他法令违反。一会计年度仅可申请一次,但市内不同工厂或物流设施可分别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在市内工厂及物流设施新购置并直接用于事业的机械设备、软件及运行软件所需的硬件费用为对象(机械租赁不计、软件使用费可计、消费税额除外)。B区以上要求每件取得价额160万日元以上。不得与市的其他制度、国·县·其他自治体·支援机关同一设备的补助重复。 ④补助率·上限·进度·申请要点:A区(作业效率提升20%以上+CO2减排20%等)补助率10%、上限200万日元;B区(30%+30%)补助率20%、上限500万日元;C区(40%+40%+碳生产率年1%以上提升)补助率30%、上限1000万日元。申请期限为事业着手前一日(事前申请)。实绩报告须在事业完成后30日内或本年度翌年2月28日(取早)之前提交。样式第1号申请书须附事业计划书、设备明细及价款证明、法人登记或住民票、最新决算书或确定申告书、效率化·脱碳根据资料、设置地点照片、暴力团排除誓约书、市税纳税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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