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岛市改善商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志摩市 観光経済部 経済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26日 (剩293天)
适用地区
三重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 石马市中小企业管理扶持补助金是支持提高生产率和销售渠道的系统,以市中小企业根据石马市中小企业促进基本法规制定的管理计划为基础. 它被定位为后继机构,负责支持实施原系统即上马市米埃县的管理改进计划,并发布预算,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公民生活。 2,目标人物是一家小型公司和小型对等企业,商业中心主要在岛市. 补助金目标业务必须是根据米埃县版管理改进计划认证计划,在 年内实施和完成的业务。 如果同一计划获得支持性补助金,用于实施Shima City Mie县版管理改进计划,或者您从该市获得其他具有相同业务内容的赠款,则将排除在外。 在同一年内服务,每个业务只限一次。 3,目标业务分为提高生产力业务,产品开发和销售渠道发展业务. 提高生产率业务是通过提高效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方式提高生产力的努力. 须支付机器设备的购置费用、机器设备的安装费用和仓库翻新费用。 产品开发和销售渠道开发业务旨在创造新产品和新服务,扩大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并要以购买,公关,网站相关成本,展览等为主,进行借贷. 使用目的明确,必须在赠款决定日之后开始,在经营期间完成支付,并凭证明确认金额. 4 辅助费率和最高数额因业务类型而异。 生产力提升业务不足配套支出的1/3,高达20万日元,产品开发和销售渠道开发业务不足1/2,高达10万日元. 最大金额是2000美元。 2026年4月1日,没有说明申请的结束日期,但结果报告必须在项目完成后30天内或直到2027年3月26日提交. 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向岛市经济司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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