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Noboribetsu市引进太阳能发电厂

实施机关登別市観光経済部商工労政グループ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10日 (剩249天)
适用地区
北海道
单一地区

概要

为了让诺博里贝苏市实现城市脱碳,补助金是支持企业运营商引进自耗太阳能设备,企业和家庭使用的固定储电池,车内电池,充电和放电设备等的系统. 利用环境部的区域去碳化和再生化赠款,推动引进消耗商业场所发电的设备。 2,除市内设有办事处的企业运营商外,目标为PPA企业运营商,以租赁模式和现场PPA模式向公司供电. 公司,协会,医疗公司,社会福利公司,学校公司,公益基金会,合作协会等. 规定不征收城市税,不征黑社会党,不征公共事业,不征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 3辅助目标是指将un. 太阳能设备引入办公室,作为太阳能设备的附带设备的存储电池,车内电池,充电和放电设备等. 必须在没有获得FIT/FIP认证的情况下,在家里消耗50%或更多的发电电。 单靠电池,车型电池,充电和放电系统是无法申请的. 4个辅助金额高达每千瓦太阳能发电设备1000万日元,高达电池价格的600万日元,高达车辆存储容量的200万日元. 申请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2月10日. 原则上,在作出赠款决定后签订合同并下达订单,结果报告在完成后30日内或2027年3月10日上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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