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岛市EC(电子商务)支持企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徳島市経済部経済政策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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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10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徳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这种补助金是一种帮助德岛中小公司开发不依赖面对面销售的新销售渠道,支持在自有网站开设新的开业,展品,或新的执行EC功能的系统. 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公司以有计划和独立的方式销售渠道的能力。 通过利用欧共体发展销售基地,我们将促进扩大销售渠道和增加当地企业的销售机会。 目标人是指属于"中小企业基本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范围的中小企业,在德岛市设有总公司一年以上的企业,或者在市内设有地址一年以上的公民,或者由他们组成的团体. 同一公司的申请每年只有一次。 如果没有城市税收违法行为、大公司的大量参与、足够的业务执行能力和会计执行制度,它就无资格从事基于海关销售、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帮派关系、公共秩序和道德、特许合同等的业务。 目标业务是首次实施欧共体购物中心新网页等,或自行网站. 除产品外,扩大和改进现有功能,以及拍卖场和跳蚤市场场地均不合格. 在EC销售的产品中,有一半以上必须是在德岛市工艺的主要部分制造和加工. 以自助网站为例,需在德岛市企业网站实施EC功能. 目标成本是初始注册费,出厂费,自 场的欧共体功能执行费,以及欧共体场地建设的出厂费. 辅助费率为10/10,辅助上限为10万日元. 申请期从2026年4月14日到2027年1月29日结束. 目标期限从赠款决定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以及排除赠款决定之前的指令、合同和开业。 其结果报告将在项目完成后30天内或2027年3月5日最早的一天之前提交,并在结算后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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