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岛县美马市为促进地域经济活性化和就业创出,面向在市内开始创业或扩大事业的创业者与事业者提供的奖励金制度。 在美马市内新开始事业的个人事业主和法人为补助对象。 奖励金的具体上限额和补助率根据市公告规定;创业初期的初始投资和设施整备等为支援对象。 申请需确保市内事业场所并提交事业计划书等必要文件。 对地域贡献度高或能创出就业机会的事业有加分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