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冈市新商业成本补助金

实施机关笠岡市 産業部 商工観光課 商工労政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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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9年5月31日 (剩1090天)
适用地区
岡山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商业综述:开冈市新业务支出补助金是开冈市通过对通过成立新创始人来帮助创建尼吉瓦伊的企业提供补助金,促进当地经济振兴的一种制度. 目标"新创始人"是指从个人或过去没有经营过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实际开业的公司,定义为有在城市开办新企业的具体计划的人. 这是一个基于2019年4月1日和2019年5月31日的撤销准则的系统. 2,课题: 辅助人员必须在市内设立新创办人办公室,或者在市内有住址,或者在补助申请的前一天在市内有住址,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有计划,持续发展的事业单位. 还有一个条件,即没有城市税收等违法行为,必须取得或者取得必要的许可,必须经过商会等机构的培训,申请认证时没有官员在办公室工作. 3 补助金支出;补助金和补助金: 目标业务是为新创始人提供支持的项目,包括新建、翻新、购买和维修机械和设备、购买特殊车辆、工具和固定装置以及广告费用。 原则上,补助计划的期限应当自认证之日起1年内,所需费用应当按规定向在本市有地址的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购买或者建设. 对于空置的商店,空置的房屋等,或者合并存放的商店,限于业务活动部分和另一部分可以明确划分并计算目标支出的情形. 4 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和应用点: 辅助金额是100万日元的上限,是100万日元的上限. 辅助费率是城市功能区内外业务的二分之一。 您可在开业日期前至少30天申请认证。 完成业务后,在90天内提交补助金申请表,并在确定补助金和金额后提出请求。 在下一年到下一年的第三年,每年必须提交一份商业共同项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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