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省奥塔市:“奥塔市中小企业节能支持补助金”
实施机关大田市
上限金额
¥1,8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島根県
单一地区
概要
对大田市中小企业的节能支持补助金是一种补助金制度,可以提振本市中小公司等能源成本,作为抗衡电气价格上涨的对策. 大田市将增加援助,帮助已经确认在Shimane县的“制造业能源成本降低措施紧急支助项目补助金”或“食品、商业和服务行业紧急支助项目补助金”中的辅助金额的企业经营者。 目标是市内设有办公室或商店的中小企业. 公司在市内设有总公司或营业所,个体工商户必须在市内经营,营业情况在市外的,如仅仓库等,或县援助业务在外店经营的,不适用. 这也是要求没有城市税等脱罪配法,没有与性道德相关的特殊销售,也没有与黑帮等关系紧密. 补助费用,是指经确认补助金额的企业在城市办事处内实行节能设备引进和更新所需的费用. 寄送补助金额和确认通知书后,不得申请城市. 申请时,除报送本市指定的申请表外,还要报送最后通知的壁前补助金额复印件,报送的壁前补助报告复印件等. 如果壁前辅助率低于1/2,如果壁前辅助率低于2/3. 制造业的极限是100万日元. 单笔最高限额为1,000,000日元. 申请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29日.
标签
制造业零售业餐饮服务其他服务业批发业节能・脱碳设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