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县鹤野镇:"茨瓦诺镇节能配套工程"丽水8年

实施机关津和野町商工会(津和野町商工観光課連携)
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剩146天)
适用地区
島根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鹤南野周节能配套工程是瑞水八年的节能配套工程,根据鹤南野周补助指南,将鹤南野周工商协会发放给镇内中小公司补助金. 为了降低受价格上涨影响的当地运营商的能源成本,如能源价格,我们将协助更新设备,使其具有与我们已经使用的设备相同的功能,或部分具有节能效果的翻新工程成本。 这是一个补充小规模倡议的系统,这些倡议没有资格获得紧急支助业务补助金,以降低Shimane县的能源成本。 辅助费率不足二元,为辅助支出,辅助上限为20万日元,不足1000日元. 自2019年5月1日起,目标人到鹤野镇设有营业所,申请时仍继续营业的中小公司,企业合作社,企业协会,企业协会,非营利组织必须完成或缴纳城镇税金等. 我们没有资格从事任何新的或不适合我们的业务。 我们没有资格从事任何使用地方政府设施如居民、国家、省、镇或其他补助金的企业。 申请将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举行. 自完成之日起30日内或者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报告. 申请时,需要申请同一年的单项申请.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