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市生业重建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小松市経済環境部商工労働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1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石川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项目概述:小松市生业重建支援补助金是石川县小松市单独设置的市级补助制度,定位为石川县「なりわい再建支援補助金」的上乘加码(上乗せ)补助。其目的是为令和6年能登半岛地震中受灾的市内事业者减轻自筹负担,加快事业活动的恢复与重建。实施主体为小松市经济环境部商工劳动课,相关样式与提交方式均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②对象事业者: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i) 已收到石川县「なりわい再建支援補助金」的金额确定通知(額の確定通知);(ii) 主要事业所位于小松市内。此外,对象限定为在令和8年3月31日前向石川县递交交付申请、并在令和9年3月31日前完成事业(实绩报告)的案件。法人与个人事业主均可,但前提是已获得县级补助金的交付确定。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补助以石川县补助金的交付确定金额为基础进行上乘加码。若县补助金采用定额方式且确定金额超过该定额时,超出部分将按市级补助率计算上乘加码金额;金额若有不足1,000日元的尾数则四舍五入向下取整。具体可对象经费类目(修缮费、设备恢复费等)按照县要纲执行。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与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县确定额的2/15(中坚企业等为1/5),上限100万日元。申请期间为令和7年4月1日(周二)至令和9年3月31日(周三),制度本身将于令和9年3月31日终止。必备资料:样式第1号「交付申请书兼实绩报告书兼请求书」、石川县补助金额的确定通知书复印件、已提交的实绩报告书复印件、补助事业实绩书复印件;振款账户与申请人名义不一致时需另附委任状。资料以邮寄或当面方式向小松市役所经济环境部商工劳动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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