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川市办事处 促进地点租金补助金
实施机关加古川市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2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兵庫県
单一地区
概要
Ka川市办事处驻地推广租房补助金制度是入居川市办公楼的租户,协助企业满足一定要求. 原URL为404,但目前川市官方网站的网页于2024年9月18日更新. 目标人是指在城市办公楼等建筑内工作,宣传"兵库县条例"规定地点的企业经营者. 办公室是办公室或办公室使用的空间,包括实验室,仓库,以及简单的工作空间. 有必要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并设立一个包括总部职能在内的办公室。 主要的辅助要求不属于三个或三个以上新的普通(即:建筑物所有人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海关销售、宗教和政治活动、国家和地方政府,或完全投资公司)。 新的正规er是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或在申请合营企业的截止日期内新聘人员. 辅助费用为办公楼等建筑物租金. 辅助费率为1/3/4,辅助金额为每月750日元每平方米,每年100万日元. 申请在业务审查时需要进行初步协商,指定业务申请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提出,申请补助自辅助设施开业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标签
地区活性化雇用・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