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应用秋田风力发电等配套业务目标招商.

实施机关秋田県産業労働部クリーンエネルギー産業振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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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7,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12日 (剩251天)
适用地区
秋田県
单一地区

概要

一项补助金制度是支助开发人力资源和进入系统所需的部分费用,使秋田县能够进入与风力发电、地热发电、太阳能、水电和生物量发电有关的行业。 目标业务是"人力资源开发支持项目"和"入园系统建设支持项目"两种. 2 目标人必须满足从事建筑、维修和风力发电等零部件制造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所有要求。 县内有生产风能,风能等或风能相关部件的混凝土计划. 建筑和维护要求在省内有住所或商业办事处的个人、总部有职能的公司或经认证可吸引秋田县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公司。 3,在人力资源开发支持业务中,对辅助公司具有经常性. 的人,将有资格获得培训费,材料费,旅费,住宿费,讲师费,资质购置费等,以获得建设和维护风电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资格等. 在入门系统建设支持业务中,购买检验设备,原型开发,获取部件认证等直接支出符合条件. 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必须扣除. 4,辅助费率低于辅助支出的1/1. 不到1000日元将被废弃. 每个赠款年度的最高金额是50万日元/人用于人力资源开发支助,50万日元/人用于进入系统建设,50万日元/人用于同一辅助目标或同一辅助目标业务每年. 申请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2月12日. 预算一旦消失,必须安排计划,报价,纳税支付凭证等.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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