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城市中小企业等物价高涨对策支援事业

实施机关宇城市 経済部 商工観光課 商工観光係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1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17日 (剩41天)
适用地区
熊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 企业概况:乌乔市中小企业支持项目是乌乔市支持中小企业等企业共同经营的特有项目,受到轻热水,燃料和材料高价的严重影响. 我们根据最近财政结果计算固定负担增加的好处,这种增加在日常商业活动中难以避免,如电力、天然气、水、10、柴油、重油和煤油。 2 主题:主题为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个人。 但是,公司必须在乌乔市设有总公司,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乌乔市有地址. 申请后也有必要继续经营,没有德林特支付城市税,去年水电费和燃料费的总额是每年30万日元(0. 乌基市农林水利产业高产品价格支持项目申请人将被排除在外. 3 辅助支出和辅助内装物:导电目标为公用事业(电,气,水等)和燃料成本(气,气,气,燃料,燃料油,煤油). 在申请表中,选择核算方法,说明燃料成本,燃料成本,以及由其他账户计算的燃料成本,并用税收来组织总量. 请您提交申请表,作为提交文件、申请公司确认表、受让人知悉的文件、最后结算声明和财务报表副本,以及公司和个人的其他文件。 4点补助金、上限、时间表和应用:薪金数额不到所覆盖水电费和燃料费的10%,上限不到20万日元。 即便有目标成本,也必须及早准备,因为预算是用来支付的。 申请期限为2026年6月1日至7月17日. 申请表在柜台上提交,并将向乌基市商贸协会的每个分支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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