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港集装箱码头装卸机械脱碳化促进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大阪市 大阪港湾局企画部企画課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50,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5日 (剩202天)
适用地区
大阪府
单一地区

概要

一项补助金是推动大阪市在大阪港集装箱码头运营的货物装卸机脱碳的系统. RTG和QQDle载体促进可被氢燃料电池取代的低碳(hy.d型)的重塑或替换,获得和更新端口终端的去碳化认证,CNP形成,并促进碳的零叶碱. 2,目标人是指在大阪港运行的货物装卸机上进行由常规型(柴油型)到低碳型等的改造的公司. 目标地点限于Yumesu集装箱码头(C10-C12)、Sakisu集装箱码头(C1-C4-C8-C9)、外贸多用途船和私人船(C6-C7)。 目标机为RTG或横贯航母,必须于2020年3月17日改装或更换. 3辅助支出是将常规货物装卸机转换成低碳模型,可用氢燃料电池取代时的发动机购买和装配成本(包括anQQ设备). 在更换的情况下,外部主管确认的金额相当于改造所需的费用,在由低碳货物装卸机取代的费用中。 相当于消费税等的金额和来自国家或省的补助金额不计入目标支出. 4,辅助金额为目标支出的1/1. 5万元,金额低于1000日元,并设定每台货物装卸机最高金额5万日元. 该申请将于2019年4月27日至2019年12月25日受理. 必须在开业前30天提交,并在预算达到时予以接受或确定。

标签

运输・物流・邮政节能・脱碳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