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用于减轻和泉市内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时的利息负担,旨在促进地方经济活跃和企业经营稳定。 针对在和泉市拥有营业地点的中小企业(制造业等:注册资本3亿日元以下或员工300人以下;商业·服务业:注册资本5000万日元以下或员工100人以下)。 市政府补贴从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的一部分,实质上降低企业的利率负担(具体补助比例和上限额需在申请时确认)。 主要要求包括在和泉市内的持续营业实绩和金融机构的贷款批准。 由于申请在贷款执行后进行,在借款前确认制度内容并与金融机构协商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