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县商用轻型电动车及充电设备导入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大分県生活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450,000
补助率
2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6日 (剩265天)
适用地区
大分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项目概要:大分县商用轻型电动车及电动车等充电设备导入支援补助金,面向取得“おおいたグリーン事業者”脱碳部门或可持续性挂钩贷款部门认证的事业者,支持在县内事业所导入商用轻型电动车和普通充电设备,目的在于减少运输部门二氧化碳排放并提升环保型事业者的企业价值。 ②对象者:共同要件包括取得おおいたグリーン事业者认证、无县税滞纳、同一年度未接受大分县同类补助、非暴力团员且与暴力团无密切关系。充电设备项目还要求申请者对设置土地拥有使用权限;如果是租地,还需能够提交土地使用和设置充电设备的许可证明。交付决定后,还需要在认证期间届满时至少更新一次认证。 ③对象经费:商用轻型电动车项目以已取得CEV补助金或环境省商用车电动化补助金交付额确定的电动车且轻自动车为对象,补助对象经费为车辆本体购买费,不含消费税等,中古车辆不属于对象。充电设备项目以国补助金细则所列普通充电设备为对象,补助对象经费为充电设备购买费,且必须为新购设备,中古品或新古品不属于对象。 ④金额与期限:商用轻型电动车为每台30万日元或相应国补助金额中较低者,单个事业者每年度1台。充电设备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四分之一以内,每台上限7.5万日元,单个事业者最多2台。两项可同时利用,因此展示最大额按30万日元加7.5万日元×2台,合计45万日元。官方页面显示车辆募集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2月26日,充电设备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2月1日,先到先得,预算用尽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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