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港市外国人才居住环境整备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境港市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5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鳥取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境港市外国人才住环境整备支援补助金面向雇用外国技能实习、育成就劳、特定技能制度的外国人才以及高度外国人才(高度专门职、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市内事业者,对其改善住环境所需经费给予部分补助,旨在改善在境港市内事业所工作的外国人才生活据点的住环境,促进外国人才在市内事业所稳定就业。制度自令和8年(2026年)4月1日施行,适用令和8年度事业。 ②对象者:雇用外国人才的市内事业者。但下列情况除外:可获得鸟取县外国人住环境整备支援补助金、农业分野外国人才接收体制整备事业费补助金、鸟取县外国人接收护理事业者等学习强化·生活支援事业补助金的对象;拖欠境港市税;与境港市暴力团排除条例规定的暴力团等存在关联。事业完成后6个月内外国人才入住的情况方可成为补助对象。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1)住宅环境整备事业——空房、借间、宿舍等住宅的修缮或改建(浴室·厕所翻新、墙纸·地板修缮等)工程费;(2)互联网环境整备事业——含Wi-Fi环境的网络工程费及住宅安装的接续设备(路由器等)购置·设置费用;(3)备品购入·设置事业——空调(家用空调)、冰箱、洗衣机的购置·设置费用。土地购入费、退房恢复原状费、水电费、租金、互联网服务商月费、租赁费及可携带备品费均不属于对象经费。 ④补助率·上限·进度·申请要点:补助率1/3,补助上限额1,500千日元(不实施住宅环境整备事业时上限500千日元)。申请限定为1物件(1栋)1次、1事业者同一年度限1次。申请需提交样式第1号(计划书)、样式第3号(市税缴纳状况调查同意书)、样式第4号(役员等名簿)。备品购入及工程等须努力从市内事业者中选定。交付决定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标签
农林水产业制造业介护・福祉建设业餐饮服务其他服务业其他雇用・人才培养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