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埼玉县】埼玉县民间事业者CO₂排放削减设备导入补助金(紧急对策框)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支持埼玉县内民间事业者引进有助于削减CO₂排放的节能设备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作为令和7年度补正预算下新设的「紧急对策框」,预算总额20亿日元(其中9亿日元面向曾受紧急对策框补助的事业者)。目的是推动事业活动中的地球暖化对策,在能源价格高涨背景下促进可持续成长,加快迈向脱碳社会的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设备投资。 ②对象者:在埼玉县内事业所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民间事业者(法人及个体事业主)。法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各号所定中小企业者要件。医疗法人、学校法人、社会福祉法人、NPO法人等均可申请,白色申告个体事业主也可。须无法人县民税·法人事业税(个人为个人县民税·个人事业税)滞纳;非以宗教·政治活动为主要目的;未受领(亦非预定受领)令和8年度埼玉县民间事业者智能CO₂排放削减设备导入补助金;非暴力团相关人员。本社在县外但整备地点位于县内事业所的,亦可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事业为补助对象经费60万日元以上者,含5类:①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太阳能须配蓄电池);②使用低CO₂燃料的高效节能设备更新;③高效节能设备更新(限15年以上设备更新);④分散设置热源;⑤其他知事认定的CO₂削减事业。补助对象经费为设备费与工事费。能力过剩品、通用品、中古设备、土地取得费、居住用途经费、LED照明、车辆、既设撤去费、PPA模式、新设工厂、租赁合同等不在补助范围。租赁事业可与租赁事业者联名申请。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按1万日元单位向下取整),上限500万日元。令和8年4月27日(周一)起开启电子申请,预算范围内原则上先到先受理,超额日采用抽选确定本受理者与候补者。从书类齐全到交付决定约需2个半月。不接受代理·代行申请(行政书士等有资格者除外)。同一设备不得与国家其他补助合用(与县制度融资可并用)。已发注或已开工事业不可申请。实绩报告书提交期限前须完成所有支付。财产处分制限期间等同法定耐用年数。还须提交埼玉县环境SDGs取组企业宣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