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埼玉县】令和8年度 中小企业海外展开支援事业费补助金(海外申请支援事业)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埼玉県産業振興公社(経済産業省「中小企業等海外展開支援事業費補助金(海外出願支援事業)」に基づく補助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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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3,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9日 (剩13天)
适用地区
埼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事业由公益财团法人埼玉县产业振兴公社作为补助事业者,依据经济产业省《中小企业等海外展开支援事业费补助金(海外出願支援事業)》执行的间接补助制度,对面向海外发展的埼玉县内中小企业向外国特许厅提交专利、实用新案、意匠、商标(含先抢注对策商标)申请所发生的部分经费予以补助,从而支援县内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国际竞争力。 ②对象者:在埼玉县内设有本社或事业所的中小企业者等(除外视同大企业),并预定向外国特许厅申请产业财产权者。法人、个人事业者、事业协同组合、商工会/商工会议所、NPO法人均可申请。但被同一大企业持股1/2以上、近三年课税所得平均超过15亿日元、违反暴排誓约等情形不予补助。原则需有作为基础的国内出願,但PCT、海牙意匠、马德里议定书商标等部分情形可豁免。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为向外国特许厅缴纳的出愿手续费、国内代理人费用、现地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仅限交付决定通知后开始发生的费用。日本国特许厅手续费、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部分不属于对象。共同出愿时按持分比率计算。出愿方法包括巴黎条约优先权主张、PCT国内移行、海牙国际意匠、马德里国际商标,以及先抢注对策商标(实施要领别纸规定的范围)。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1/2。每企业每年度上限300万日元;每件出愿上限:专利150万、实用新案/意匠/商标各60万、先抢注对策商标30万日元。公募期间:令和8年5月11日(一)~6月19日(五)17时必到。审查委员会7月下旬、交付决定通知8月上旬、海外出愿完成期限12月末、实绩报告1月末、补助金确定・支付3月末。须通过电子邮件(chizai@saitama-j.or.jp)提交,事前的初期登录表单为必须步骤。承诺加薪、推动工作生活平衡的企业可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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