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地消型可再生能源及储能设备导入促进项目(东京都外设置)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東京都環境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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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200,0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01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① 项目概要:支持在东京电力辖区内、东京都外设置地产地消型可再生能源和储能设备,在设置设施消费电力,并将环境价值制证后由申请人在东京都内非住宅事业所自行使用。 ② 对象:在东京都内有办公室或事业所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各类合格法人,国家和地方政府除外。发电须在东京都外现场用于非住宅设施,原则上不得取得FIT/FIP认定,也不得采用普通异地发电。 ③ 费用:可补助发电设备、固定式蓄电池、设计、设备材料、安装、管线配电和合格自营线;便携式或扩建既有蓄电池、住宅使用、过度费用及交付决定前合同除外。蓄电池支持容量通常限发电容量的1至5小时。 ④ 标准:中小企业等发电设备最高三分之二、蓄电池四分之三,其他主体分别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符合同时设置储能条件时上限2亿日元,否则1亿日元。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受理,预算用尽即止。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设施整备地区活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