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Ehime县LED照明安装支助业务开支补助金"

实施机关愛媛県 / 愛媛県LED照明導入支援事業費補助金事務局
上限金额
¥2,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剩24天)
适用地区
愛媛県
单一地区

概要

州立LED照明设施支持业务支出补助金是支持中小企业将现有LED灯、汞灯、白炽灯转换为LED照明设施的补助金。 我们的目标是鼓励有助于降低电费的资本投资,并改进环境,通过降低商业成本来实现可持续性。 申请期从2019年5月18日开始,首轮申请截止日期将于2019年6月30日截止. 如果达到预算限额,即使在此期间,接收也可能结束。 目标人员是省内的一家中小型公司。 虽然公司、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这样做,但不适用于医疗公司、学校公司、社会福利公司、非营利组织、任意组织、申请时尚未开放的组织。 还需要满足中小企业资本或雇员的要求,这些企业或雇员随时按行业使用资本。 也不得在农村税前欠缴,不得有大公司,不得有虚假申请,也不得属于反社会势力的保证范围. 辅助目标业务是将省办事处现有的照明设备转换为LED照明装置的业务。 辅助费用仅限于LED照明设备的购买和安装费用,但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除外. 处置费,回收费用,现有设备搬运费,运费,差旅费,各种安全费,保险费,转移费,人工费,水电费,旧设备,租赁合同,内部建设和点用等不适用. 辅助费率不足一秒半,辅助限额为200万日元,辅助费用不足50万日元(0. 申请通过网上或者邮寄方式办理,申请表,辅助业务计划,介绍LED照明固定装置的基本材料,未缴纳户前税的证明,分类账副本,个体工商户或者公司. 如果订单金额超过100万日元(包括税金),我们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估计数. 赠款决定前下达指令,合同,交付,或者终止的,辅助期限从赠款决定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补助金是业务结束后的结算支付,结果报告必须在业务结束后30日内或者2019年1月11日的第一天前提交.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