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县宜川市:宜川市(中小企业)节能节能设施安装补助金(FY2019).
实施机关市川市総合環境課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千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市川市面向中小企业推出的补助金制度,旨在促进节能设备和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安装。该计划的目标是推进地区碳中和,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 对象为在市川市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小型企业或中小企业标准(如商业/服务业5人以下或资本金不超过5000万日元;其他行业20人以下或符合资本标准)。 补助对象包括节能设备(LED照明、高效率空调、隔热窗等)或创能设备(太阳能发电、蓄电池系统)的安装费用,在规定的上限金额和补助率范围内进行补助。 申请者需有实际的事业业绩,且不存在市税滞纳情况。设备需要事前申请和竣工报告。 应确认令和8年度的申请受理期间,尽早与市担当部门沟通咨询,这对申请成功至关重要。
标签
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