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桥市街区小型商业支援补助金(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前橋市 産業経済部 にぎわい商業課 商業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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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8日 (剩267天)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由前桥市实施,针对前桥市都市设计策定区域(约158公顷)内的街区空置空间和公共空间,支援以实店开业为前提的市场调查型「挑战出店」,以及既有店铺内挑战出店空间的新设与改修,旨在促进街区新魅力创造与都市设计具体化。 ②对象者:挑战出店型对象为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试营业的事业者,需事业未着手、已取得必要许可证、不属于参加性活动出店、无市税滞纳、当年未受同一补助、且不属于风营法相关等排除业种。所有者型须为指定区域内营业满1年以上、能向出店希望者提供空间并提供咨询支援的事业者。含反暴力团条款。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挑战出店型涵盖出店料及手数料(含电费)、广告宣传费、租赁费、其他出店相关经费。所有者型仅涵盖店内挑战出店空间的改装工程费(内装、家具设置、建具工程等),广告费等非改修工程费用不在对象内。销售目的的商品采购、申请前已着手项目、消费税等不在补助对象。经费以税抜额计算,原则上必须发包给市内事业者。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税抜)的2/3以内,挑战出店型上限5万日元、所有者型上限10万日元(千日元以下舍去)。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8日,须于令和9年3月31日前完成出店及支付。预算用尽即截止。须于事业着手前提交交付申请书兼誓约书、事业计划书、收支预算书等;获交付决定后实施事业,完成后30日内提交实绩报告书,确定补助金额后提出请求。可省略印章并以电子邮件提交。每事业者每年仅可申请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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