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桥市市中心开业支援补助金(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前橋市役所にぎわい商業課商業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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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2,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8日 (剩267天)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前桥市市中心开业支援补助金面向在前桥市城市设计策定区域内的空店铺等场所新开业的店铺/办公室经营者,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给予部分补助,旨在创造市中心新魅力并实现前桥市城市设计构想。由前桥市役所闹市商业课商业振兴系负责,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8日期间受理申请。 ②对象者:在对象区域内空店铺等新开业的经营者,需不属于规定的对象外业种(农业林业渔业部分业种、金融保险业、深夜高级餐饮、博彩、风俗营业、宗教政治团体、LLP等),开业后每周营业4天以上、每日2小时以上,无市税滞纳,同年度未受本补助金,理解前桥市城市设计内容;小売业、餐饮服务业或生活相关服务业必须加入「meぶくPay」电子地域通货;需取得相应许可,非暴力团相关。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对象经费为店铺装修工程费(内装、外装、空调、给排水设备工程等)和店铺使用的耐用年限1年以上、单品取得价格10万日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费。通用性高的设备(电脑、平板、智能手机、打印机等)原则上不属对象。已接受其他补助金、申请前已着手事业、消费税等公租公课不属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2分之1以内。上限:一般型指定通1楼昼间主100万日元/夜间主50万;指定通2楼以上及地下、指定通以外1楼80万/40万;其他50万/25万。前桥市城市设计加速化事业另加100万。まちやど(街宿)型上限200万。申请期:令和8年4月1日〜令和9年2月28日,令和9年3月31日前必须开业并完成报告。实绩报告于开业后30日内或令和9年3月31日的较早日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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