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促进补助金」≪第9次截止≫
实施机关石川県
上限金额
¥3,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4日 (剩181天)
适用地区
石川県
单一地区
概要
该补助金支持新创企业家和初创企业的事业启动,为开业所需的初期投资和运营经费提供部分财政援助。面向全国新业务创始人或初创不久的经营者。补助金额和补助率由招募要项规定,符合资格的经费包括经营启动资金、设备投资等基于事业计划的费用。须提交创业计划书并接受事业实施能力审查。由于第9次募集截止期限已设定,有意应征者需尽早确认招募要项并进行准备。
标签
新业务・创业设备投资事业承继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