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山县专业人才确保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岡山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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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8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岡山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冈山县专业人才确保支援补助金由知事在预算范围内向县内事业主交付,用于补助引进经营管理或新领域开拓负责人、制造现场专业人士等专业人才所需费用,旨在强化县内事业所的经营体质并促进县内经济成长。补助对象限于通过冈山县专业人才战略据点与民间人才业务运营者合作介绍而决定在县内事业所就业或以副业・兼业形式从事工作的人才相关费用。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须为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或中坚企业,且在县内拥有总公司或主要事业所。申请人才确保事业的须为公司法上的公司或特例有限公司并为雇用保险适用事业主;申请副业・兼业人才活用事业的可为公司或在县内税务署提交了开业届的个人。被同一大企业持股1/2以上、被大企业合计持股2/3以上或大企业的役员・职员兼任本企业役员总数1/2以上的企业不属于对象。还要求县税无滞纳,且不得为暴力团员等及其相关者,引进的人才不得为役员的3亲等以内亲属。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人才确保事业以补助事业者向民间人才业务运营者支付的介绍手续费为对象。副业・兼业人才活用事业分三类经费:(1)手续费(从合同开始月起最长3个月分),(2)交通费及住宿费(人才在合同期间实际到县内总公司等开展业务时的移动费用,最长3个月,单次往返交通费不足1万円不算入,住宿费每晚上限1万円,餐费不予补助),(3)报酬(依合同向人才支付的报酬,最长3个月,按业绩结算的报酬不予补助)。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方面,人才确保事业为1/2,副业・兼业人才活用事业为4/5。补助上限方面,人才确保事业为100万円;副业・兼业人才活用事业分别为手续费15万円、交通费及住宿费20万円、报酬12万円,合计47万円。补助对象经费仅限于自交付决定日起至当年度2月底前完成支付的部分。申请需向知事提交补助金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及补助事业计划书(样式第2号)等,可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办理。实绩报告应在经费确定日起30日内或当年度3月10日中较早者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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