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库县赤穗市:「赤穗市办公室立地促进租金补助金」

实施机关赤穂市
上限金额
¥3,000,000
补助率
2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8年3月31日 (剩664天)
适用地区
兵庫県
单一地区

概要

亚科市办公地点促进租房辅助基金促进亚科市办公地点的发展,目的是促进和完善工业结构,扩大183个机会。 旧官方网页为404,但目前"亚科市实施指南"公布在亚科市的网页上,并视其为有效补助金制度,自2020年3月31日起施行. 目标业务是指在城市推广地点的人员借用办公室并支付租金的业务. 办公用房是指办公用房或者办公用房,可以作为实验室,仓库,简易工作用房使用. 市内无办公场所人员新开设办公场所时,延伸是指扩大现有办公场所业务. 作为一项主要要求,新聘或迁入本市的职工必须超过10名,中小企业的职工必须超过5名. 但是,迁入市中心设施并开展重点定位推广业务时有例外. 这也是要求它不是建筑所有人,管理人,母公司,子公司,海关销售,宗教,政治活动等,不是国家,地方公共组织,全资投资公司,黑社会集团等. 辅助费用为办公楼租金等与办公楼设立同时支付的租金. 辅助金额最高可达750日元/每平方公尺,每年可达100万日元. 由于从辅助业务开始算起的36个月,每年最高显示量为300万日元. 租赁合同签订后14天,或者建设工程开工日或者建设工程未开工的,必须在租赁开工初期的1日前申请企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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