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令和6年能登半岛地震“商店街灾害复旧事业补助金”第6次公募
实施机关石川県 商工労働部 経営支援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15日 (剩218天)
适用地区
石川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项目概要:本补助金面向因令和6年能登半岛地震受灾的石川县内商店街等,由商店街等组织实施共同设施、设备复旧时,补助其部分必要经费。制度目标是促进商店街复旧,恢复区域商业功能和社区功能。本条目为令和8年度第6次公募。 ②对象主体:对象为位于七尾市、轮岛市、珠洲市、志贺町、穴水町、能登町这能登6市町,并因地震受灾的商店街等组织。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店街振兴组合、事业协同组合、协同组合联合会等,也包括虽未法人化但有规约、明确代表者且能适当管理财产的任意组织及类似团体。申请者还需在日本有据点,具备执行事业所需的组织和人员、经营基础以及资金管理能力。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对象事业是受灾地区商店街等组织为恢复多样功能并连接区域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复旧事业,例如拱廊撤去或修缮、共同设备修缮或重建、路灯等设备修缮。对象经费包括拱廊、共同店铺、地域交流设施、路灯、防犯摄像头、路面铺装、停车场、活动广场等设施设备复旧费,以及妨碍来街的障碍物清除费;材料和工程费、设备调达及移设费、拆除撤去费、整地排土费也包含在内。消费税、临时性设施、手续费等间接经费、个别店铺或未组织团体的改修费等不属于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和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四分之三以内,公募要领明确写明上限额和下限额均为无。募集期间为2026年3月9日至2027年1月15日,交付申请受理期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1月15日;邮件提交需在截止日17点前确认到达,邮送需当日必着。事业实施期间为交付决定日至2027年3月12日,原则上交付决定前发生的订购和经费不作为对象,因此应尽早准备估价书、罹灾证明或替代照片、被灾前证明资料、县税无欠税证明和地方公共团体支援表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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