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停止矿山矿害防止等工程费补助金(令和7年度补正)【关东监督部】
实施机关経済産業省 関東東北産業保安監督部(関東支部)
基于介绍文件
上限金额
¥1,123,811,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31日 (剩55天)
适用地区
11 个都道府县
茨城県栃木県群馬県埼玉県千葉県+6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由经济产业省关东东北产业保安监督部(关东支部)实施,针对煤炭、亚炭以外的休废止矿山(义务主体无资力或不存在的矿山)的矿害与危害防止,对地方公共团体所实施的矿害防止工程、危害防止工程,以及坑废水处理事业者所实施的坑废水处理事业给付经费的一部分。覆盖关东支部所辖茨城、栃木、群马、埼玉、千叶、东京、神奈川、新潟、山梨、长野、静冈11都县。 ②对象者:(ⅰ)拥有补助对象矿山的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县・市町村);(ⅱ)矿业权已消灭或采掘活动结束且无再开见込的矿山中实施坑废水处理的坑废水处理事业者;以及承继实施的指定矿害防止事业机关、JOGMEC等机构。涉及暴力団排除誓约。 ③补助对象经费・内容:A矿害防止工程(积物切取搬运、防堤・挡墙构筑改修、排水路・暗渠设置改修、坑道密闭、坑废水集排水处理设施、用水路・饮用水设施、有害物质流散防止、露天采掘迹回填等);B坑废水处理(集水・导水・处理含沈淀物处理);C设施保全工程;D危害防止工程(坑口闭塞、残壁整形、崩坏防止设施)。费目含本工事费・附带工事费・测量试验费・用地费补偿费・工事杂费・事务经费。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4分之3以内,交付决定额下限原则100万日元,上限未明示由预算决定。提交期限:矿害防止与坑废水7月31日,危害防止8月31日(紧急时例外)。样式1交付申请书加样式2工事计划书、样式3工事费明细书等,向关东支部长提出正本1通・复本2通。交付决定标准处理30天。可通过补助金申请系统电子申请。完工后30天或翌年度4月10日(取早者)提交实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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