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支援】见附市实习接收促进事业补助金
概要
①项目概要:新潟县见附市为促进对学生市内就职及接收企业人材确保具有显著效果的实习(Internship)的积极实施,针对开展实习的事业者,对其接收学生所产生的部分经费予以补助,实施「实习接收促进事业补助金」。补助对象为在见附市内拥有事业所等的事业者,针对在市内事业所开展2日以上、原则每日4小时以上的就业体验予以补助。通过本补助金,见附市希望既能让学生在毕业前有机会深入了解市内企业、增加将来在见附市就业的可能性,又能让市内企业借助实习机会接触有潜力的年轻人才,构建从学生到员工的人才输送通道,缓解地方中小企业的人材确保难题。 ②适用对象:在见附市内拥有事业所等的事业者为补助对象。法人形态不限,只要在见附市内事业所实施实习的事业者均可申请。具体要件为:须接收学生(大学生·专门学校生等),在市内事业所开展2日以上、原则每日4小时以上的就业体验。该「2日以上+每日4小时以上」的最低实习时长设计,意在确保实习不流于「半日游」式的形式化体验,而是能让学生真正接触实际业务、企业也能充分评估学生潜质的实质性就业体验。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为企业在实施实习时为接收学生所负担的以下经费:①交通费;②午餐费。申请时须提交接收预定者的名册。补助对象事业的要件为:在市内事业所开展2日以上、原则每日4小时以上的就业体验。补助对象经费的范围仅限于直接与学生接收相关的「学生侧」开销(即学生本人的交通与午餐费),而不包括企业为实习准备的内部教育材料费、指导员加班费等「企业侧」开销。该设计的意图是降低学生参与实习的经济门槛,从需求侧推动实习项目的落地。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额为对象经费的1/2,每接收1名学生上限1万日元。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周三)至令和9年3月31日(周三)止。事业者须在实习接收的7日前为止(若该日为周六·周日·节假日则提前至前日)提交「实习接收促进事业补助金交付申请书」。申请书受理·内容审查后,市政府将通知交付决定书或不交付决定书。事业完成后,须于令和9年3月31日前提交实绩报告书兼请求书(附书类:接收实绩一览、领收书写、通帐写),由市政府交付补助金。建议事业者在确定实习开始日后,第一时间联系见附市相关窗口确认申请时间表,以免错过事前申请期限而失去补助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