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面向经营者EV等导入事业费补助金

实施机关岩手県 環境生活部 環境生活企画室 グリーン社会推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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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25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剩146天)
适用地区
岩手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 商业概况:岩手县的 " 8年商业运营商的EV " 是支持县内中小企业引进XQ、PHV、光伏发电设备、蓄电池、充电设施或充电设施,以及传递节能和成本节约效应信息的系统。 为了减少商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通过环境部的区域去碳化和再能源促进赠款进行。 2 主题: 目标是在岩手县设有基地的中小企业,有必要继续开展商业活动,而不接受国家就目标设备发放的其他补助金。 除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外,凡拥有省办事处等,原油转化年能耗不足1500kl的,即使大公司,大公司,大公司,医疗公司,社会福利公司等企业也符合这一条件,也可取得相应资格. 3 补助金费用和补助金内容: 补助金项目是安装所有光伏设备,车内电池,充电设施等业务. 然而,可以使用车辆内电池和充电/放电系统等现有设备,设施安装在岩手县,配备能够了解太阳能发电设备产生的电量的设施,从县商业运营商处购买或向县商业运营商订购安装工程. 税收和地方消费税不计. 4 辅助电价,上限,时刻表,应用点: 辅助上限有或无环保办公认证而改变,广泛用作节能诊断等,存储电池和充电设施最高可达15万日元,V85万日元,PHV55万日元,太阳能最高可达75万日元.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预定开始日期前20天. 在事先协商之后,有必要着手签订合同、购买和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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