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第1次 「专利等调查、申请经费助成事业(国内申请・在先技术调查助成)」公募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福島県産業振興センター 技術支援部 技術総務課
基于介绍文件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剩24天)
适用地区
福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 由公益财团法人福岛县产业振兴中心实施, 面向福岛县内中小企业的「专利等调查・申请经费助成事业(国内申请・在先技术调查助成)」令和8年度第1次公募。资助企业在国内进行专利等申请时所产生费用的一部分, 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新事业的早期创出。 ②对象者: 在福岛县内拥有总部、研发据点、生产据点等的中小企业及其集团, 作为申请人向日本特许厅进行产业财产权(专利、实用新案、外观设计、商标)的国内申请, 或为取得产业财产权、研发用途进行在先技术调查的情况。申请对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创作人)必须属于申请企业(含县外总部・事业所)。所谓「视同大企业」不属于本事业对象。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 在先技术调查费用, 或在此基础上加上专利等申请费用为对象。如果申请前已经实施在先技术调查并提交调查结果报告书等详细资料, 也可仅申请专利申请相关费用。事业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8日(助成对象经费支付期限)。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 助成率为助成对象经费的2分之1以内。每家企业的助成上限额: 调查相关经费15万日元, 申请相关经费25万日元。关于申请相关经费, 多件申请同时满足「针对1个发明的申请」和「申请人住所(总部)在福岛县内」两个条件时, 每件总额上限100万日元。与助成对象者以外共有的专利, 按持分比例或费用负担额中较低者减额。募集期间令和8年5月1日至令和8年6月30日(二)17时必着。审查会7月下旬预定, 决定・通知8月上旬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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